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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办理签证须知  

哈萨克斯坦共和国

(KAZAKHSTAN)

首都:阿拉木图

一、持外交、公务护照者免办签证。

持因公普通护照者需申请签证。

二、使馆办理签证所需时间

7个工作日。

三、申办签证所需对内材料

(一)照会公函稿纸

照会或公函上注明单位名称、领队职务、姓名、及性别、团队人数、申请何种签证、启程日期、地点、前往城市名(包括中转城市)访问目的和停留时间(有些国家如德国、俄罗斯等要求写明停留时间具体至某年某月某日)。正式照会或公函须加盖公章。

(二)任务批件

批件由组团单位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,批件有效期为6个月,超过6个月作废,有外单位人员参加本团需同时提供外单位确认件的原件和复印件,有效期和批件相同。

外派劳务团组需提供外派劳务审查表,经营资格证书及年审件,出国人员名单表,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
参加展览团组如带展品需提供贸促会批文,不带展品需在任务批件注明。

参加出国培训团组需根据情况出具外专局审批件。

参加演出团组需提供文化部批文。

参加体育比赛团组需提供体育总局批文。

副部级团组需提供国务院批文或中办密电。

部内人员短期出国需提供请示件复印件和干部司或行政司、机要局、财务司、服务中心等开具的护照签证通知单的第二联原件(俗称黄单子)。

部内人员常驻不需提供请示件,有黄单子即可。

部内人员派往国外长期从事工程主管、建筑和劳务工作需提供请示件复印件和黄单子原件。

(三)申请出国签证事项表

签证事项表每一项须按要求填写完整,组团单位有签署权的负责人签署并盖被授权部门正章,签证事项表背面是出国人员名单,人员较多需另附纸,并在每一页上盖被授权部门正章。重要项目不得涂改,一般项目如涂改,须加盖公章。第一项“派遣部门,联系人及电话”填写在我处备案单位情况,不得填写出国团组情况。

四、申办签证所需对外材料

(一)护照

护照有效期在半年以上,并提供护照复印件(A4)纸。

(二)照片(2寸彩色照片,贴于申请表照片处)

因公普通护照:1张。

(三)签证申请表(用中文填表)

因公普通护照:1张。

(四)签证费

因公普通护照:每人249元人民币。

(五)邀请信

包括邀请人姓名、电话,提供邀请信复印件。

(六)名单表

3人以上(含3人)提供亚洲名单表一份,内容包括姓名、电码、出生年月日、出生地、工作单位及职务、护照号码。

(七)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(A4纸)。

(八)提供哈外交部返签号,用白纸写在上面,并夹在护照首页。

(九)申请工作签证需提供认证工作合同公证书。

(十)文艺或展览类团组还需提供健康证明和展品清单(有海关印章)。

(十一)其他要求

护照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(A4纸),复印在同一张纸上。

五、签证情况

(一)入境签证

哈方发给临时因公团组人员3个月有效1次入境签证。

(二)过境签证

过境必办,可以停留7天。

六、使馆信息

使馆签证处地址:北京三里屯东6街9号。

电话:65326182

传真:65326183

开馆时间:每周一、三、五9:00-13:00(送),16:30-18:30(取)。

签证申请表下载: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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