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意志联邦共和国
(GERMANY)
首都:柏林
一、无论持何种护照都需申请签证。
二、使馆办理签证所需时间
5个工作日。
三、申办签证所需对内材料
(一)照会公函稿纸
照会或公函上注明单位名称、领队职务、姓名、及性别、团队人数、申请何种签证、启程日期、地点、前往城市名(包括中转城市)访问目的和停留时间(有些国家如德国、俄罗斯等要求写明停留时间具体至某年某月某日)。正式照会或公函须加盖公章。
(二)任务批件
批件由组团单位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,批件有效期为6个月,超过6个月作废,有外单位人员参加本团需同时提供外单位确认件的原件和复印件,有效期和批件相同。
外派劳务团组需提供外派劳务审查表,经营资格证书及年审件,出国人员名单表,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参加展览团组如带展品需提供贸促会批文,不带展品需在任务批件注明。
参加出国培训团组需根据情况出具外专局审批件。
参加演出团组需提供文化部批文。
参加体育比赛团组需提供体育总局批文。
副部级团组需提供国务院批文或中办密电。
部内人员短期出国需提供请示件复印件和干部司或行政司、机要局、财务司、服务中心等开具的护照签证通知单的第二联原件(俗称黄单子)。
部内人员常驻不需提供请示件,有黄单子即可。
部内人员派往国外长期从事工程主管、建筑和劳务工作需提供请示件复印件和黄单子原件。
(三)申请出国签证事项表
签证事项表每一项须按要求填写完整,组团单位有签署权的负责人签署并盖被授权部门正章,签证事项表背面是出国人员名单,人员较多需另附纸,并在每一页上盖被授权部门正章。重要项目不得涂改,一般项目如涂改,须加盖公章。第一项“派遣部门,联系人及电话”填写在我处备案单位情况,不得填写出国团组情况。
四、申办签证所需对外材料
(一)护照
护照有效期在半年以上,持照人需在护照上签名。
(二)照片(2寸白色背景彩色照片,贴于申请表照片处)
外交护照:1张。
公务护照:3张。
因公普通护照:3张。
(三)签证申请表(用黑色水笔以英文印刷体填写)
外交护照:1张。
公务护照:3张。
因公普通护照:3张。
申请临时工作90天以上的要填长期表,无论长期表或短期表都要填写完整,无关项目填“NO”。姓和名即要填汉语拼音和中文,并需提供相应的名字电码。
(四)签证费
外交护照:免交签证费。
公务护照:免交签证费。
因公普通护照:长期签证每人30欧元,以人民币支付,短期签证每人35欧元,以人民币支付。
(五)邀请信
包括邀请人姓名、护照号码、出生日期、访问目的、停留时间、费用承担等,提供邀请信原件,如涉及到其他申根国家,提供其他申根国家邀请函,可传真。
(六)名单表
10人以上(含10人)团组提供名单表一份,内容包括姓名用汉语拼音填写、护照号码。
(七)商务团组需提供
1、详细日程安排的邀请信原件(如日程中提到除主邀请公司以外还要拜访其他公司或分公司,需提供其他公司或分公司的确认信,传真件也可以),确认件和传真件要签字。
2、(1)用英文书写的派遣信,内容要包括出行人的职位,出行目的,及逗留时间。
(2)用英文书写的费用承担证明,承担的项目应包括,医疗保险,往返机票,在德国食宿交通费用,并需证明单位已购买了医疗保险。(派遣信和费用承担证要使用单位正规信纸,要有公司的名称,电话,传真号码,信上要加盖单位公章)
3、旅行保险单原件及复印件,保险期限应为在申根国逗留的时间,保险金额至少3万欧元,保险内容须包含紧急医疗及回国就医的交通费用。
(八)参加展览的团组(带展品)提供
1、德方发来的摊位已付费的确认证明(或德国方的摊位付费通知,及中方付费的转帐证明)。
2、德方出具的摊位证明(包括展位号及展位图)。
(九)申请前往法兰克福长期签证(90天以上),需提供无犯罪公证(除申请表、护照、其它材料均复印)
(十)参加演出:持因私护照须提供公证书。
(十一)其他要求
申请长期签证所有材料需各复印一份。
未成年人(18岁以下)需提供父母同意出国公证书。
按常住地划分领区,常住地在上海市、江苏省、安徽省、浙江省、福建省、广东省、广西壮族自治区、海南省和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外的所有地区,均可在北京申办签证。
五、签证情况
(一)入境签证
德方发给有效期最长为3个月的入境签证。
(二)过境签证
凡经德前往第三国者,持联程机票不出机场且停留不超过12小时可免办签证,超过12小时应申办过境签证。申办过境签证须先办妥前往国签证,提供机票订单。德方发给允停留5天的过境签证。
六、使馆信息
使馆签证处地址:北京东直门外大街17号。
电话:85329000
传真:65323557
开馆时间:每周一至五上午8:00-11:30,下午不对外办公。
网址:http://www.beijing.diplo.de |